十几年前,洛小夕宣布她要倒追苏亦承的时候,很多人都劝她,女孩子倒追不好,显得很不矜持。
还有人煞有介事的说男人都是天生的狩猎者,你去倒追他,就算可以成功把他追到手,他也不见得会珍惜你。
原因很简单你并不是他亲手撒网狩捕而来的猎物。
唾手可得的东西,任谁都不会珍惜。
洛小夕沉吟了片刻,给出一个赞同的表情“说得真有道理可惜,老子不是猎物啊”
从小到大,洛小夕一直认为,喜欢就应该大声说出来,藏着掖着有几个意思
就像逛街时看上了一个包包。
不主动刷卡把包包买回来,难道要等着包包自动自发跑到自己的衣帽间里。
同理,喜欢的人也一样。
已经不争气喜欢上人家了,那就更加不争气一点,主动去追求吧。
为什么非要把“矜持、猎人、猎物”那套搬出来
明明是好好的人,为什么一定要跑去当个猎物
这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生活在钢筋水泥建筑而成的房子里,而不是住在森林里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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