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第70章 (1 / 8)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70章 第70章 (1 / 8)

        70

        秦磊有个干妈。

        当初他已经十几岁了,突然有一天秦淑芬带了个女人回家,说是在街上碰见的,是她以前的闺蜜。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一直到秦家人搬离那座小镇,才没有了联系。

        也是缘分,这个叫马春梅的女人和丈夫来这里打工,据说是个亲戚在这里包了个食堂,马春梅的男人是厨子,两口子一起过来上班,不比去沿海一带赚的少,所以就来了。

        两人是在菜场碰见的,当时彼此都不敢认了,可这么多年过去,就算再怎么变,轮廓还在。一番悲喜交加,秦淑芬就把马春梅带回家了。

        自那以后,两个女人来往很频繁,秦淑芬还让秦磊认马春梅当了干妈。那时秦磊半大的小伙子,突然多了个干妈,让他叫他也叫不出口,就一直叫马阿姨,被秦淑芬逼急了,才会叫声干妈。

        马春梅在这里待了一年多,后来亲戚的食堂倒闭了,她跟丈夫才离开,自那以后就再没见面,谁也没想到一去这么多年,竟然在a市碰上了。

        其实马春梅也是个可怜人,离开那里后,她就和丈夫一起去了沿海一带。她在电子厂里当女工,丈夫还是做老本行。

        谁知一场意外,她丈夫工作的那家小饭店厨房,煤气罐突然爆炸了,人侥幸活下来,但一只手臂落了残疾。

        那家小饭店倒也给赔了几万块钱,但光赔钱有什么用,人残疾了,等于失去了劳动能力。现在她丈夫就待在老家照顾孩子,她则在外面打工,工厂里工资太少,她就给人做保姆做月嫂,做了十几年。

        所以听说秦磊要找保姆,刚好马春梅因为一些原因来到a市,她以前和王梅是同厂,一直没断联系,王梅就将她介绍了过来。

        “既然认识那就更好了,马姐干活儿,磊子你放心,保证不让你费半点心。”

        事情就这么敲定下来,可马春梅来当保姆,是住家的。秦磊和杜俏租的房子太小了,根本再住不下一个人。

        这个问题吴秀梅给解决了,她让马春梅带着甜甜去回家住,反正房子大,再住几个人也能住下。这样一来,她下班了也能帮忙看看孩子,杜俏下课了回来看孩子也方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书页 下一页 推荐本书

设置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