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遥道,“你写下来吧。”说着开始玩手指。
这是她唯想到的办法了,希望律师不会精明到样样写清楚。
律师开始提笔写,“萧遥本人、萧遥身上的切,包括首饰、衣物等,全都属于萧遥个人所有,程越先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支配或者收回。”
他写到这里看了眼,猜测萧遥长得好,或许是担心程越不要她了,要她去陪客。
这么想着,他心里有点不以为然,程先生根本就不是那样的人。
不过这位萧小姐最会胡搅蛮缠,写得她满意了,签了合同,以后大家都好过。
萧遥看到律师写的内容,认真琢磨了下,觉得“萧小姐身上的切”还有那个“衣物等”的“等”字,大有章可作,于是点了点头。
李经理提醒道,“萧小姐,请你也看看你的义务。我来跟你说下吧……”
这位没读书又不上进,估计字都识不齐,他边说边解释,她就没有借口说不懂了。
萧遥点点头,边看边听李经理读和解释,见正是李经理所说的,不得纠缠程越,不得和人提起和程越的事,当下点点头,“可以。”
律师很快重新弄了份打印稿出来,让萧遥过目,没问题的话签名。
萧遥签了名,看向李经理,“程越不签名,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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