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人见面,寒暄过后,就是看合同。
电视台这边的律师先帮萧遥看遍,然后冲萧遥点点头,把合同递了过去,“合同没什么问题,你看下上面的条款,包括代言年限和代言费,如果没问题的话,可以签字。”
萧遥谢过他,把合同拿到手上,认真地看起来。
合同要求,代言时间为年,代言费为50万,在代言期间,她不得出现毁灭性的丑闻,不得触犯法律,旦有这两点,需要赔付毁约金。
萧遥看完之后,觉得时间和代言费她都能接受,至于各项相关条款,她之前上查了下,似乎是差不多的,而且律师也说了没问题,当下就点头同意。
签订好合同之后,就定好明天拍广告,全都商量好了,广告公司三人没走。
那位姓李的老总看向萧遥,“我们这里接到个微商的委托,想请你代言他们的护肤品,代言费比薯片广告高很多,你要不要考虑下?”
萧遥听到微商,便摇了摇头。
倒不是她歧视微商,而是微商没有各种许可证,产品也没有经过质检,她为了对自己和消费者负责,绝不会代言。
李总见萧遥听就摇头,便道,“代言费真的很高,是千万级别的,你不是娱乐明星,能有这个价位,真的已经天掉馅饼了,我觉得你可以郑重考虑下。”
萧遥爆银行流水时,大家并不相信她没钱。可是在萧家的事曝光之后,大家看到她连件首饰也是捡妹妹不要的,房子铺子概没有,就渐渐相信,她是真的没钱。
李总也是居于这个原因,才说出天价代言费来游说萧遥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