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谋划过的,那打官司就不怕了,因为阴谋最怕白天。公堂上当面对质,展示证据,会把事情都澄清了。更要命的是,按法律的规定,他表现上的证据,其实是不充分不连续,没有证明作用的。
他的照片,只能证明,他在你这里购买过食品。他在医院的病历,只能证明,他食物中毒了。但他却无法证明一个关键的主张:你的食品才是他中毒的原因。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他既然主张了,证据的收集与出示,都是他的责任。结果,缺乏一个关键的证据链条,他证明不了。这种事,要上到法庭,法庭都不一定受理。
“相反,你要证明自己没问题,却有很好的证据。”小袁说到:“如果按你所说,自己的食品完全没有卫生问题,那食品监督局来抽查的结论,就是你的证据。你现场货摊的卫生,你库存的卫生,你留验食品的卫生,甚至你的卫生制作监督的工作流程,如果都按规定来的。你甚至可以证明自己的东西,完全没有卫生问题。即使有,也不是你的责任。”
冬子对最后一句话听不明白。自己制卖的食品,有了卫生问题,不是自己的责任,这恐怕不对吧。
结果小袁把这个问题一句话就解决了。“假如在市场中,有人故意投毒呢?”
冬子猛然一惊,假如这种场景出现在那个中年女人身上,那还真有这种可能。幸亏那个女人只拉拢了许玫,还有小樊这个硬茬坚持,才没能得逞。
现在看来,那女人,与这事,有极大的关系。但那是谁呢?究竟自己在哪里得罪了她呢?在冬子心目中,莫说得罪女人了,就是容城的消费者,他也没得罪哪个啊?
他从来没有往廖苕货身上想,毕竟过去这么多年了,各有各的事情,根本没什么往来。况且,年轻意气之事,早就该没了吧?
第二天,食品监督局的检测报告来了,说是没问题。将报告制作了两份,局里留底一份,给冬子一份。
有了这东西,冬子心里就有底了。从原来怕他打官司,到现在,怕他不打官司。
但新的焦虑又来了,对方一直不打电话不找人带信,难道,这一切,真的就只是个误会?
既然小樊说那个可疑的人,是个二冲子伢,冬子就想到了冯警官,派出所面对这样的人,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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