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六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和刘香海盗联军,侵入了金门料罗湾,建立了数座城堡,荷兰印支殖民总部派遣了九支以两千吨、吃水八米的旗舰战舰——盖伦船所率领的舰队,刘香海盗和荷兰印支殖民总部组成了联军。
大明水师在郑芝龙的率领下,一破之于石尾,再破之于定海,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五破之于大担,六破之于钱澳,生俘荷兰红毛番百余人,刘香溺死广东结束。
海战生俘,肯定是压制性的胜利,才会有生俘的可能。
而后在崇祯九年、崇祯十二年,荷兰人屡次骚扰,都被郑芝龙所打败,闽海王威名远播,自倭国至麻六甲都得购买“闽海王”令旗,才可通行。
【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数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
这些钱,有一分一厘的银子,落到了大明国帑或者内帑手中吗?
没有。
这就是症结所在。
郑芝龙现在频繁骚扰福建、浙江沿海地区,但是每次都是严厉执行【禁侵掠,放还所获军将,每战胜,追奔,辄止兵】的战略,其实目的,就是逼迫大明朝招降他,他好利用大明朝的大义,去做事,获得大
明官方的支持。
但是获得支持的郑芝龙,在升任福建总督之后,郑芝龙也展现出他贪婪的一面,独得南洋之利,甚至连朝廷的使节船只,也需要购买令旗。
比如崇祯封舟就曾经出使大琉球岛,就购买了“闽海王”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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