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有了眉目 (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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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有了眉目 (4 / 17)

        “至于刻制印章,这个人肯定是自己刻的,而不可能委于他人。原因很简单,别人是不可能给他刻这样敏感印章的,除非这个人是左天一的同伙。”

        “由此推断,这个人必须具备这几个条件,一是在其它部里上班,能接触到巩副院长的签名;二是有一定金石功底或者有同伙擅长此道。”

        林创想到这里,又看向那张收条。

        猛然发现几个特殊的字。

        “兹收到交通银行法币贰拾万元正,左天

        一。”

        其中“贰”字,没有底下那下“贝”;“正”也不是平常人常写的“整”。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名会计。

        只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在书写时才有可能这样书写。

        当然,这只是按常理来说,也不排除非会计人员这样书写的可能。

        林创看了看表,离各机关下班还有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

        事不宜迟,得赶紧确定嫌疑人供职的单位,否则,过了这一夜,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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