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什么?”
“就是遇到合适的就考虑考虑。”
“嗯。”马观微勉强的点了点头。
许欢程松了一口气,笑颜逐开,在世上她和冉筝已经够不幸了,所以她希望他们共同的好朋友马观微能够幸福一点,再幸福一点。
马观微的眉头却依然紧皱着,心想: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开心点,那我可以违背自己真实的想法,去撒下一个又一个的谎,只要你一天没找到冉筝,一天没结婚,我就一天不死心,就等你一天。
三年后,h市的国际机场里,一个年约二十五六的男子,穿着名贵笔挺的黑色西装,身材挺拔高大,剑眉星目,鼻子挺直,面容俊美,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稳重斯文,只是那略薄的嘴唇有时会流露出几分玩世不恭的意味。
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他气质华贵,从容不迫,俨然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来往的人目光总是不由自主的投向他,而他仿佛没注意这些,时不时的抬起手表看一下,偶尔看向出站口的人流,好像在接人。
此人正是是h市陶氏集团的少爷陶思则,h市是中国最时尚最繁华的城市之一,陶氏集团是h市著名的企业,名下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连锁百货等多个产业。
突然,他在出站的人流看到了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生,留着齐肩的头发,身材纤细,穿着蓝色宽松毛衣和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布鞋,打扮十分清爽简单,看着很显小,说她是高中生也不会有人怀疑,但又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才女,知性温柔,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让她的气质自相矛盾,在人群中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意。
他嘴唇一勾,招了招手喊道:“欢程,这里。”
许欢程顺着声音望去,有些惊讶,随即唇角轻扬,走了过去。
问道:“师兄,你怎么亲自来了?”她和陶思则是在美国读研认识的,他们两个刚好在同一所大学,陶思则比她高一级,她习惯了叫他师兄。
刚去美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很多方面都不习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陶思则,两人同在异国他乡,有着共同的话题,很聊得来。
陶思则说他不习惯美国的饮食,来到这里都瘦了好几斤,特别怀念中国各式各样丰富的美食,她向陶思则打听美国哪里可以找兼职做,陶思则了解她的情况后,问她会不会煮菜,她说会一点,陶思则听了后兴奋说道他本人现在就要招一个会做中国菜的妹子,报酬丰厚,于是陶思则包了她在美国的吃住问题,两个人成为了室友,而她则负责打扫卫生做菜。
两个人成了很好的朋友,陶思则比她早一年回国,还帮她交了最后一年的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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