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筝用拇指细细的摩挲照片上的许欢程,神情哀伤,拿出打火机点燃了照片的一角,把他七年来的精神食粮点燃了,因为以后再也不需要了。
火光蔓延开来,烧红了冉筝的眼,他想:欢程,以后的路真的就由你自己走了,我只能陪你到这了。火光就像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魔,吞噬了他的头。
下一秒就要轮到许欢程了,冉筝突然用手握着整张照片,把火活生生的握灭了,火光烧伤了他的整个手掌,传来热辣辣的疼,可他竟然感受到了快意,每次自残用刀子划伤手臂时,望着哗哗而流的鲜血,他总会觉得很开心很轻松,想:流吧,流吧,流得越多越好,把这些肮脏恶心的东西都流干净吧。
他是有病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他无时无刻的都想去死,死亡对他来说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反而是治病的良药,只要服下了,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生病了要吃药,所以他的做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他还是不忍心烧了照片上的许欢程,可是他的头像已经被烧得一干二净了,留下黑色的肮脏的凹凸不平的边,许欢程目光所望一片虚无,再也没有他了,从今以后站在她旁边的人都不会是他了,冉筝突然觉得好难过,垂着头,绝望的抱头痛哭。
“你好!我想找许欢程。”方洁瑶来到陶思则的公司,对前台说道。
回去之后,想起冉哥的行为和他说的话,她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害怕,她不希望冉哥一个人孤零零的离开,不甘心看到两个明明那么相爱的人最后却没有在一起,所以不管后果怎样,她都想自作主张一次,哪怕赔上自己的姻缘。
“好的,您稍等,我打给电话问一下。”前台正想打电话,却看到陶思则走过来了,微笑道,“陶总好!”
方洁瑶回头看了一眼,并没有什么表情。
陶思则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嘴角勾起笑意,对方洁瑶道,“小丫头,你怎么来了?找我吗?”
今天的方洁瑶扎着两个辫子,穿着背带牛仔裤,里面是一件橙白条纹的t恤,青春俏皮,只是对陶思则的态度有点冷。
“不是,我找欢程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