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鸿泽心里更气,脸上更冷了,不吃肉?那就饿着!惯着她!
他手里拿着刀,停在了香喷喷的兔肉上。
想了想,这恶毒女人小的时候,的确天天只吃糕糕,果果,没见到她吃过肉,但那时候还小,又蛮横又恶毒,用钉子扎伤他的脚,让他饿着肚子,再带着脚伤走了十里路,就为了给她买了一包她喜欢吃的徐记山药糕。
不吃更好,饿着吧。
一会还有十里的山路,也让她尝尝又饥又饿,脚上还有伤赶路的滋味。
想着,刀下又片起肉,将那只肥肥的兔子全吃了。
对一个壮年男人来说,一只兔子肉,除去骨架,刚能吃饱。
吃完后,擦干净刀锋,收入刀鞘,然后起身要走出山洞,想到什么他说“你是我买来的,卖身契在我手里,已经入了籍,若是敢逃,那就是逃奴,抓到不是乱棍打死,就是充作军妓,你要想好。”冷冷地说完,他就走了出去。
花露“我总觉得,我和他有仇,但也可能是他口嫌体直。”
系统……
很快,刑鸿泽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串黑溜溜的东西,还有几颗红绿相间的果儿,还有些绿色的带壳的果仁。
他的手特别大,一捧有好多。
花露见他要丢给自己,急忙掀起自己洗干净的罩衫上的罩纱,虽然刮蹭的破烂,但装东西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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