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指伤了,我去吧。”
小时候在东宫,赵毓偷懒,文湛可没有偷过懒。赵毓拉不开弓,文湛的猎杀箭法相当出色,他在烈雨中依然能轻易看到野兔子跑过的痕迹。不一会儿,一箭就穿回来两只兔子,伤口具在野兔的后颈处,一箭毙命,没有血流淌出来,同时还能保持肉质鲜美。赵毓下马,他过去接猎物,却被文湛放在手掌中一只小兔子,还活着。
“呃,……”
“不想杀它,你拿着。”
赵毓把它放在前襟里面,这只兔子因为太小了,在雨中瑟瑟发抖,像个毛团。
文湛不解,“为什么要送野兔子,我这里有银子。”
赵毓摇头,“山里的农户谁见过银子?你带着的是官银,大内库房中的好东西,这些玩意,普通农户几辈子也没见过。就算他们平时能见过银子,也是一些散碎银两,如果我们借宿的时候拿官银,会引来麻烦,同时也会给人家引来祸事。”
他们敲开了那家的木门。
赵毓说自己与文湛是出来游学的士子,走迷了路,天色已晚再加上暴雨,所以冒昧过来借宿。学子本身也清贫,为了表达感谢,奉上刚才打的两只野兔外加一吊铜钱。
那家主人从门里看了看他们两个。
文湛将自己的禁卫军留在树林当中时就已经换上了半旧的衣衫,此时,他与赵毓的武器全部放入牛皮袋中隐藏在马鞍下。他是布衣装扮,褪去了权势的光雾,有一种奇诡的浓浓的书卷气。这家农户很喜欢读书人,再加上文湛长的也的确是好,月光下,他那双如同鸦翅一般的眉使人显得难以言表的清秀俊美,这家人读书不多,只觉得他像是戏文中的潘安宋玉。
至于赵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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