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子倒是聪颖的很。”
秦律之复杂,李斯深有体会。秦并六国后,他制定了不少律法,晦涩拗口,数量及其惊人。几千上万字都有,方方面面都有。他问的不算是多生僻,可稚童能按原文回答上来可不容易。可见稚童的记忆力很不错,以后当个小吏肯定不错。
“说起来为何不用国师之撰书?”
李信在旁黑着脸询问。
mmp,李斯这老狐狸摆明是在针对他。
好歹是本家,都是姓李的至于吗?
儒生拂袖作揖,“国师撰书的确很好,只不过并不适合他们。稚童皆为燕赵后人,他们对秦律并不了解。包括其翁媪也是如此,教会他们,其翁媪也能了解些。”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朔方几十万人,真懂秦律的就没几个,要不然也不会经常闹事。德信也曾抱怨过,就说降卒不好治理。天高皇帝远的,一切都靠自觉。打架闹事的有,杀人放火的也有。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些人本身就有恩怨,打到后面一时冲动失手杀人的自然也有。
所以得普法啊!
按照儒生所言,有时候也会让些降卒来听课。主要是得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干,既然现在已为秦人,自然要遵守秦国律法。
“做得不错。”秦始皇颇为满意,若有所思道:“今后若令他们为吏,诸卿以为如何?”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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