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瓦解宗族势力,鼓励个人脱离宗族束缚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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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六章 瓦解宗族势力,鼓励个人脱离宗族束缚 (4 / 5)

        “陛下,照这么说,朝廷应该允许个人脱离自己的宗族,而朝廷也当不将宗族其他人所犯之事,牵连到此人身上,如此必利于天下大族瓦解。”

        温体仁回道。

        “没错!发谕旨给皇长子,让他着令辅臣们拟诏于天下,凡宣布脱离宗族者,今后根据审查情况,减轻或不再受株连之罪。”

        朱由校说道。

        至此,大明的司法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

        即宗族之人犯大罪,自己可以不受株连。

        但前提是,你得和宗族断绝关系。

        这也算是朱由校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而做出的司法改动。

        在以往,只要事涉大罪,都会株连的,只是株连的族数有差别。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古代农耕社会是以宗族的方式为基本单位生活呢。

        可眼下,大明随着工业的发展,社会的基本单位已经发生变化。

        或者说人们不再需要以宗族的方式为社会基本单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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