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照这么说,朝廷应该允许个人脱离自己的宗族,而朝廷也当不将宗族其他人所犯之事,牵连到此人身上,如此必利于天下大族瓦解。”
温体仁回道。
“没错!发谕旨给皇长子,让他着令辅臣们拟诏于天下,凡宣布脱离宗族者,今后根据审查情况,减轻或不再受株连之罪。”
朱由校说道。
至此,大明的司法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
即宗族之人犯大罪,自己可以不受株连。
但前提是,你得和宗族断绝关系。
这也算是朱由校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而做出的司法改动。
在以往,只要事涉大罪,都会株连的,只是株连的族数有差别。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古代农耕社会是以宗族的方式为基本单位生活呢。
可眼下,大明随着工业的发展,社会的基本单位已经发生变化。
或者说人们不再需要以宗族的方式为社会基本单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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