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拿他代嫁却一毛不拔,无耻。书上说不劳而获是不对的。古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素质!
但他现在受制于人,异能倒退到最底层,且修复缓慢,养好身体至少要一个多月。
发l情竟然如此消耗体力,果然书上说一滴精十滴血也是有道理的。言采决定不再质疑那些无法用科学去证明但自古以来人人都这么说的普世道理了。
比如手撕包菜比切的好吃,比如多喝热水包治百病。
黑心一家三口既想要拿钱又不想嫁儿子,逼死大伯的儿子后,现在又想让他当替死鬼,坐享渔翁之利。让他嫁还没有一个铜板,好没道理。
言采决定先同意代嫁,离开这一家的火坑,之后身体恢复后找机会离开,去过没有基地与末世的生活。
言采决定先发制人。
言采睁开眼睛,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纯净如水,极易让人生出好感来。哪怕脸上的疤痕未消,有些地方则好全,痂脱落后,新长出的肌肤红红的,一块红一块疤的,头发在言家三口眼里很奇怪,只及肩,乱糟糟的。
但奇异的让人觉得气质尤其高贵。明明是和眼前言家儿子言晔有六七分相似的脸,身上的高贵气质却让言晔万万不能及。
一家三口都被吓了一大跳。
“你你你竟然醒着!?”言夫人捂着扑通扑通跳的胸口,心惊肉跳的。
一家三口都没发现,言采竟然醒着。昨天下人捡到人来报告时,说了他伤势严重,但他们舍不得花钱请大夫看病,也舍不得拿金疮药出来,直接就把他和叫言采采的倒霉侄子尸体放在一起了。
这全家都很抠门,抠门是会传染的吗?言采心中腹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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