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名声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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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名声 (5 / 6)

        庞雨并不纠缠此事,微笑一下继续道,“你再将这京债转卖给庆元钱庄,又是八扣三分,庆元把二千两银子给你还债,杨知县欠债总数却变成了二千五百两,每月按三分利,便要给庆元支付七十五两,你一个转手便让杨知县生生多了五百两银子的债,每月又多还十五两利息,如此对待朝廷掌印官,可还知王法为何物。”

        黄云涛眯眼看着庞雨,“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休说一个知县,京官也是一样的道理。

        大明律明文,凡私房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违者笞杖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在下这六五扣三分,并不违背大明律,转卖的八扣三分,也是一样道理,因大明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几扣,这就叫王法。

        咱们放京债的都是与官吏打交道,你们用的那些伎俩,在下比你们还清楚,无论大明律还是《问刑条例》,不会给你们给我们定罪的机会。”

        黄云涛说完洋洋得意,大明律制定于明初,朱元璋又太过自信,不准改一个字,他只想到了规定利息,哪里想得到还有借钱就扣数的手法。

        庞雨不动声色道,“原来黄先生什么都懂,连《问刑条例》的官债也知道。”

        “按《问刑条例》,听选官吏、监生等借债,与债主及保人同赴任所取偿,至五十两以上者,借者革职,债主及保人各枷号一个月发落,债追入官。

        你这狗吏觉得,若按问刑条例处置,黄某和杨知县谁更不划算呢。”

        庞雨摸摸下巴,偏头看着黄云涛,此人的讨厌程度也确实达到一定高度了。

        直到黄云涛都有些不自在了,庞雨才淡淡道,“你们两人谁更不划算跟我有什么关系?”

        黄云涛一愣,庞雨继续道,“在下只是要办在下的事情,确与这京债有关,目的是想让黄先生和杨知县都不吃亏,在此之前,先向黄先生介绍一下,在下不叫狗吏,而是姓庞名雨,借由此次斩杀三十余乱贼人头之功,现忝任桐城快班班头。”

        黄云涛神色微微一变,“你是桐城那个…杀了几十人的皂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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