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坝南边有三块土,上面的麦子已经成熟了,炫耀着自己饱满的颗粒,那灿烂的黄色,在庄稼人眼中就是宝贵的黄金。
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过去。
四五岁的自己,背着背篓,和自己母亲一起在土里收割小麦,母亲将小麦割下来,放进背篓之中,自己背回去,倒在房前石板上,然后等到十点钟,母亲回到家中,用连枷打落麦子,然后他用竹子编成的爪子将穗爪出,然后晒粮耙将粮食摊开,作为这一切,就可以升火做饭,若是母亲高兴,午饭之后还可以睡一会,到下午三点钟之后再去背麦子。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的遥远。
“李大牛,里长有事唤你过去。”
一个妇人在土里对着他大喊着,他一愣,这人的话他听是听懂了,然而却在音调上面和普通话不同,接近中古音。但是去又不是51调(四声),是35调(二声)。
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已经穿越了,没有想到真的发生了。
既来之则安之。
“里长家在什么地方呢?”
“从这里向那边走,过了那个河沟看到一片竹笼笼,就在那竹笼笼里面。你记得带一根棒子,他家狗恶的很,上次有个偷儿去他家,被那个狗在脚上咬了一个大口子。”
夫人指了指南方,他道谢一声。
土地之间留下的路不过两尺宽,他如同的走在平衡木上。他步履蹒跚,如同一个耄耋老农。多年没有走过这么窄的路了,童年的敏捷已经随着时光远去。
走了大约一刻钟,他终于看到小溪,小溪大约丈宽,在小溪两边是水田,这个时候已经有人在田里除草,也有的开始犁地了。
他没有急着上石桥,而是脱下草鞋,卷起裤管,走到小溪中间的石头上,捧起一洼溪水,打在脸上,清冽的溪水带来了凉意,让他感觉头脑清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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