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不合格品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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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不合格品 (3 / 5)

        由采购公司这方卡关检验过产品是否合格才可以验收下来,但显然就算袁斌能出具来自钢管公司的合格证,他也还是被查出因为某些利益关系,故意跳过钢管检验这重要环节。

        只拿质量合格证,却不进行当场检验,如此才导致天勤使用了不合格钢管。

        袁斌受贿,跟钢管公司那边达成了私利,钢管材料过来不需要天勤进行检验可以直接收货。

        项目采购经理犯了商业罪,天勤当即把他告了。

        天勤快速放弃袁斌做得很好,如果证明是公司中的个人为了私利瞒着公司那么干的,并损害到公司的集体利益,天勤一下子将变成受害方。

        害虫之马的存在,会让舆论替天勤叫冤,反而不会再硬揪着整个公司不放。

        唐誉又去查新实钢管公司,找出了塞钱给袁斌的人,这人是新实钢管的业务经理,叫洪国明。

        查出确凿的证据,证明洪国明收买了袁斌,让袁斌省去验收这环节,好以假乱真,用不合格品代替合格品,在从中牟利的事实。

        以为这就能以商业行贿和受贿的罪名扣押洪国明和袁斌,演唱会舞台倒塌的事情也能告一段落。

        谁知,钢管这环节还有问题。

        洪国明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实,但一再强调,他让袁斌购进的钢管虽然有问题,可那只是在好的合格的钢管里参杂进一些滞销的次品。

        而绝对没有把合格的钢管扣下来,换上劣质钢管。

        他不过是想解决次品带来的亏损,他这么干已经好几个月,差不多已经处理了所有次品,这次卖给天勤的绝对是新实钢管公司验收合格没有一点问题的新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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