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拿着荷包,颤颤抖抖了良久,才终于拿了起来,端详了半晌,嗓音变得有些嘶哑,开口道:“这是雄英时长佩戴于身上的,还是母后绣的。”
其实,毛骧说朱橚曾送与城外,又说曾走遍开封的四州二十八县时,老朱和朱标便有了几分猜测了。
老朱拿过朱标手中的荷包,也没多言,只使出大力把其紧紧攥于手中,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老朱和朱标都不说话,毛骧也不敢贸然多言,只能静静等着下一步指示。
半晌之后,老朱松开了荷包,手却有些微微发抖,脸色凝重,问道:“可去山谷下寻过?”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在没真正瞧到朱雄英尸骨时,总归是还抱有些希望的。
毛骧迟疑了半晌,组织了一下语言,回道:“寻过了,但未发现踪迹,只是...据那乞丐所言,佩戴荷包之人掉下之时伤到了脏腑身上留有血迹,而那里野兽出没,怕是...”
毛骧迟疑了半晌,最后的话还是没能出口。
其实,不用说,已能猜想到几分了,血腥味会遭至野兽,尸骨无存是极有可能的。
毛骧回答的小心翼翼,却得来了老朱的一声厉吼,道:“再去找,咱大孙绝不可能如此轻易就死了的。”
种种迹象虽已表明了事情的结果,但老朱坚持要找,毛骧也只能道:“遵旨,臣马上动身去开封,亲自去办此事。”
毛骧应答一声准备退出,老朱则又吩咐道:“仔细查此事的幕后之人。”
双管齐下,可见老朱理智还是多于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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