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抢夺 (3 / 4)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十八章:抢夺 (3 / 4)

        「你以为大家都会派个普通人上去当标靶?不说别人,你如果一上场就把炎之霸主给穿上,你确定枪对你有用处吗?」白於记反问。

        听他这麽一说,我倒是一时也无法反驳,因为事实确实是如此。

        「所以白家总有一席之地的原因,就是白家的首领『通常』都不会太弱小。」白於记笑着强调了「通常」二字。

        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所以我哪天可能会必须要代表白家出去打架?我对於未来实在有些担心,只希望堂伯母他们能快点找到下一任的族长,最好在这之间都没有人发起抢夺。

        「这个抢夺有没有甚麽其他规定啊?不然万一,四百多个人同时都跑来抢夺某一个权利,这不是没完没了?」我问。

        「这种事情是没有规定啦!我觉得大概也没有人会这麽做,你以为四百多个会员都很闲吗?每一个商会的会员都是大流士城的大老板或是大财团,而能够在大流士城成为顶尖的企业或公司,可都是世界级的公司,他们才没有闲功夫去争取自己不想要的权利咧!」白於记直言。

        「嗯?可是这样抢夺这个规定不就有很多问题吗?这个契约万一本来是我的,但是你想要抢,却不用付出代价,这样对我而言不是非常亏吗?」我说。

        「喔!是我没讲清楚。」白於记解释:「发起挑战者,必须要拿出与抢夺事物相同价值的东西才行。」

        「理解,这样就b较能接受了。不过这样,大部分的人应该都不会想要采取这个手段吧?感觉上这个规定只是要避免大家在没有法律的规范下,不断动用暴力手段的一个牵制手法而已。如果真的走到要用抢夺的方式争取契约,感觉就没得谈判了,胜负就决定一切,万一不小心输了,就亏大了。」我说。

        「欸!我发现你的理解力真得很好。所以每个强盛的商会都一定有至少一个足够强大的人,避免对方随意的发起抢夺。」白於记说:「其实这就跟所有的组织、国家都是一样的,武力不够的,就少了谈判的资格。只不过在妖怪市场,暴力成为可以轻易在台面上运用的筹码而已。」

        我深x1一口气,稍微整理了一下我自己的思绪。

        「所以……,我刚才要问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所以我是商会会员吗?」我问。

        「当然。」白於记肯定的说:「你是白家的族长,也是白氏集团的代表,所以你同样也是暗权商会的会员之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书页 下一页 推荐本书

设置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