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丢脸了吧?我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我都要没脸面对自己了。
唉,早知道最後都是要牵到一起,我先前还忍什麽?要牵就应该牵久一点,牵个回本啊!
方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牵在一起就算了,现在在这彼此都知情的状况下,我竟然感受不到任何一点因为对彼此动作不熟悉而产生的尴尬,我们就这麽有说有笑极其自然的逛完了耶诞城,这样契合的感觉让我有些熟悉。
像这种老夫老妻的契合感,我只在霍子煜身上感受过,方奕泛是除却霍子煜外的第一人,可方奕泛给我的契合感却又有别於霍子煜,我和霍子煜的契合是经过长年的相处和彼此了解淬链而成,方奕泛和我相识至今也才不过短短一个多月,我们理应都还在熟悉彼此的阶段,根本不到淬链的分,我想这份契合感更多的是来自天生的合拍吧,而此刻我们就这麽刚好的凑在一块。
我不禁有些感叹,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有美男相伴,平时再拥挤再恼人的耶诞城,都成了一处不错的风景。
经过几番辗转,我终於驾着华丽的跑车将方奕泛送达阿扬的别墅门口。
方奕泛抱着外套和两袋宵夜下了车,在关上车门前,他扶着车门压低了身子,透过车门的空隙与我对视,「到家要……」
「打给你。」我抢过他的话,朝他轻柔一笑。
这是方奕泛的小习惯,我是在他搬来和阿扬一起住之後才知道的。每当我送他到阿扬的别墅,他都会这麽要求我,他的意思是这样才能确保我有平安到家。
这种小习惯我也是在认识方奕泛之後才第一次知道,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小习惯总给人一种别样的重视和亲密之感。
特别的是这个小习惯又只建立於一些特定情况,譬如说我送他回家时,若是平时下班我们在公司分手,各自回家就不会有这个的习惯,究竟成立这种小习惯的情况有什麽规则可循,我也不甚清楚,或许就单纯是一种感觉吧?
但有件事我很清楚,那就是我喜欢这样的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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