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牵着沈福的耳朵走了。
百炼丹药力虽重,服用非常痛苦,但贵在奇效无比,少年此刻已经周身畅快,见齐云下带着沈福走远以后,他也就从屋顶上溜了下来。
街道上人来人往,依旧那般热闹。
街头巷尾只要有墙的地方,都会张贴这大将军战胜梁国的海报,街边一群稚童正在嬉笑追闹,这般年级的孩子王一般都有这个标准,要么大一俩岁,要么体格大,要么零食多,中间那个偷了桌布披在身上当披风的胖小孩正威风八面,他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很是神气的说道:“尔等梁国小儿,还敢顽抗,我荆辰有十万大军,可以轻而易举的就将你们给灭了,还不速速投降?”
胖子招呼一声。
一群疯了一天了的娃娃们冲着街角躲在阴凉下的土狗跑起,吓的那不明所以的土狗一个咋起,这是踩了那路神仙的狗屎?
自是尾巴夹在屁股下,慌忙跑路。
小胖孩大笑:“哈哈,尔等现在知道我荆辰的厉害了吧。”
满大街这么夸赞大将军荆辰,少年听着有些不适,但也没多想,觉着这就是大悲之后的大功吧,前方军队攻打不利之时,荆辰被全国唾骂,这会儿大获全胜,又被全国盛赞,想来一亏一补,到也还正常。
荆明走着走着,走到城中心。
这个地带,刚好是俩条左右上下贯穿全城的大道交汇的地方,场中空出一块空地。
这时,少年走到最中间的时候,无征兆的停下了。
南北贯穿的道路上,北侧大道走来一个人,这个人衣着极是考究,身穿青白相间的撞色衣袍,边缘绣这精致的花纹,衣服上下还星星落落的点着珍珠,极是华贵,他手中拿着只纸扇,摇着风儿的时候,风度翩翩,十分有魅力。
这会儿,下方南侧大道也走来一个人,同那珠光宝气的青年相比,这人就要邋遢多了,他手中提着个酒壶,也不知道他从哪里顺来俩只鸡腿,一只抓在手上,一只揣在兜里,走路的时候摇摇晃晃的,别看他走路这么不稳,在这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上,却是没一个人能碰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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