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他老老实实待在屋子里,等着他们来检查,等他们从不正面看他的眼睛里会出现他的一丁点好处,他还不如出门去玩,哪怕自己一个人呢。
带上卫道也行。
或者,只跟卫道在房间里相处,否则他只会待在饭店里的包间,别的地方一概休想。
在城里都被走遍了之后,他第一次觉得没意思了的时候比卫道还早些,只是希望发现点不为人知的去处,毕竟住了这么久的地方,不能有点什么弯弯绕绕,外地人一问,他还说不出来的。
这才让自己多转了几圈,也就是这样了。
卫道不跟他出去玩,他就往更远的地方去了。
郊外,那些文人墨客常去踏青游玩的地方。
花花草草,湖天水月,虽然也是美的,却又很单薄,轻轻的风一吹,就让人觉得颜色浅淡,不够浓艳,也不够广阔,依然有种被束缚的感觉。
吕终古就往更远去,已经需要骑马才能一天之内来回了,而且还是清晨露珠未落地时出门,夜深人静三更已过了才能回来。
晚上城里也是热闹的,水天一色,灯火交映,白天绿莹莹的青草会在晚上变成暗暗的墨绿色,在他经过时,伏低身体贴在地面上,安静而柔韧。
在那样的夜色里,孤身一人在路上,只需要看一眼马蹄旁的野草,便能醍醐灌顶般明白,什么叫浅草才能没马蹄,又能清楚地意识到,这些花草们都是极可爱的。
它们的可爱是比人类更纯粹的美好,至少对于吕终古而言,他喜欢这些事物更甚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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