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已经换下一身的软盔甲,只着一身便服行动,极爽利,丢掉繁琐的环佩叮当声,服装上的各色线条在灯光下依旧亮得夺人眼目,不仅没将他的气质压下去,反而因他的容貌与服装交相辉映,更叫欣赏的人移不开眼。
若是旁人穿着这样金丝银线间或蓝白交织的衣服,必然要被一身华服衬得像个小贫乍富,容貌稍有不足,便显得下流猥琐,言谈举止一时不慎,就只剩格外不堪入目的模样。
偏生是他穿着,那就要另算了。
明眸皓齿,既有一身俗态,仿若刚从红尘中打了个滚,拍拍衣服就站起身来,又有一身幽静,仿若刚从古潭旧井旁转身回眸,尘世纷扰去自然忘忧。
他长得跟孔麦白一模一样。
卫道怀疑他就是孔麦白,但没有证据,一路上对方比他还沉默寡言,根本什么信息也没有。
“哥!”
孔麦白喊人惯用的语调,连语气也一模一样,至少卫道没听过第二个人还会用这种方式说话。
没有两个人能说一模一样的话,即使言语词句并无不同,情绪习惯喉舌方言通通会影响结果。
就算是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的同一句话也会有细微差别。
就看那点差别大不大了,如果差别太大,实在难以辨认,那就需要证明了。
卫道打量着人,微蹙了一次眉:“你以前也这么叫我的?路上不是君臣分明?现在就变成兄弟了?我跟你的关系这么亲近?”
看见卫道的表情,他就知道玩脱了,放下水杯:“哥,我是孔麦白,真是我,不是这里的。”
卫道不信:“是么?你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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