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日记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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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日记 (2 / 4)

        暗界的气候偏冷,不像幻市那样温暖。如果说幻市给人的感觉是暖风习习的春天,那暗界就是阴冷干燥的冬天。

        当太阳结束一天的工作后,荒地上的风会变得冰冷刺骨,带走地上一切有温度的存在。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找到避难所,待在外面的人类该如何生存下去。

        虽说火坑能够满足基本的保暖需求,但想要去更远的地方探索,这绝对是远远不够的。

        他们不知道暗界有多大,也不清楚是否要把那些死于非命的尸体当作食物,但好在,那本日记里藏着很多信息,也许刚好是他们所需要的。

        经过简单的洗漱后,王自强和丽丽吃了些肉干,接着一起来到储藏室,坐在简陋的桌前,翻开了那本黑色的日记:

        我叫刘珏,女,31岁,死于车祸。

        毋庸置疑,这里是死后的世界,而我正打算把流程记下来,免得哪天忘记。要知道,这个叫幻市的地方每天都在消费记忆,我无法控制被消费的是哪段记忆,所以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写下来,为此我买了这个本子和笔。

        我死于车祸,在5号车厢醒来,拿到了分配在工业路18号的房子,并且在这个叫幻市的地方被强制下了车。

        破旧而阴森的公寓楼让我非常失望,房间狭小且老旧,除了破败的陈设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但我很快发现,这栋房子会随着我的思想而产生变化,这大概是某种幻觉?但一切改变都真实得可怕。

        在把房间调整到我喜欢的风格后,我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在我刚踏出门框的一瞬间,身上的衣服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赶紧跑回屋子关上门,同时明白了这个房间的东西的确类似于某种幻觉,只能在屋内使用。

        我买了两部手机,最便宜的那种。因为记忆对我而言非常宝贵,我可不想肆意挥霍。

        我用它们做了实验,首先是互相打电话,这一项非常顺利,其次是发短信,还有录音拍照功能,虽然像素很差,但至少都成功了。

        为了测试距离,我特地把其中一个手机放在家里,另一个带在身上,然后坐公交车去幻市的郊区公园看风景,顺便拍了几张照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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