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6章 供体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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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6章 供体 (3 / 3)

        供体的谈判由刘牧樵进行,严格保密,对方也只有一个人参加。

        供体的叔叔。

        他们拒绝接受金钱,也不同意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但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受者,李六一必须接受供体父母的探视。

        这个好理解。

        他们可以理解为头颅移植。儿子不是捐献了躯体,而是他接受了人家的头颅,他才是受益者。

        这是3号供体提出来的条件。

        这有些麻烦。李六一愿意接受这个条件吗?

        刘牧樵也试探了1号与2号的条件

        1号还没有明确答应捐献躯体,在犹豫,他们更倾向于自己是接受移植一方,接受别人的头颅,术后,他们要认作是自己的儿子。

        2号比较干脆,他们愿意接受少量的金钱。他们比较理性,只要100万,作为余生的费用。

        2号的父母都是没有退休金的农民,只有一个儿子,他们相信,儿子是不愿意他们无钱养老的。

        他们答应收100万。虽然刘牧樵准备给他们800万。他们没有答应,因为,维持基本生活,粗茶淡饭,过完余生就可以了,他们哪还有拿儿子躯体换来的钱过富裕生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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