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色的太阳,没有给人们带来丝毫的暖意。
“叶卿,恭喜你了。”
“谢谢。”
这一日下午,叶卿在花园碰到杨三。
杨三算是野狼佣兵团一队成员中对她和善的人了。到如今,燕青、卫廖都不冷不热的,离火更是每见一次骂一次,应是恨上了吧。
“我还以为女人都喜欢穿那种纯白婚纱呢。你倒是特别!”杨三笑着打趣。
天恒是什么人?他想谁就娶谁?旁人,那有资格说三道四。这些天离火的表现让人费解。离火总说叶卿的坏话,但在杨三看来叶卿为了天恒连命都不要,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定是痴心一片。
至于叶卿能力不足这个小问题,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呢?叶卿的本事不在于武力,会制药就够了。其实,她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
有天恒在!
杨三看着把秋千荡来荡去的叶卿,见她仍旧穿着t恤和牛仔裤,看起来是青春靓丽。但不是说女管家给她定了名牌服饰?
“我在福利院长大,不知父母是谁。那间福利院除了我也没别的孩子或老师有异能。我十八岁后离开了福利院,独自生活。幸亏碰到了心肠好的胖婶……”叶卿抓着秋千上的钢索,答道。
“叶卿?”
“离火姐是不是很喜欢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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