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广信再次叮嘱她务必保密。
马广信不是不相信李桐,否则的话打开始就不会来她这录歌了。
但是,很多祸都是无意酿成的。
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要谨慎为妙,以防万一。
话说回来,如果不把歌给老狼,李桐爱怎么传怎么传。而现在跟老狼有合同在身,搞不好是要吃官司的,老狼他们也一样。
自己吃官司不要紧,但不能连累他人。
录完歌,在李桐店里没多待,马广信吃了块西瓜就走了。临走前,他提醒李桐:“别忘了更新!”
把录的歌转给老狼,老狼大体听了听,然后喜不自禁地冲马广信竖起大拇指称赞道:“牛×!”
东西不能白给,马广信委婉地提出五万的酬劳。
五万算多吗?一点儿都不多,而且还很少。
当然,前提是火起来。
马广信明言让老狼把《青花瓷》和《千里之外》卖给Jay的经纪公司。因为Jay正当红,这两首歌经他一唱,百分之百会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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