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事权力,调整民事关系。”这是民法通则的根本。
而拿破仑的民法典,更是提出了重要的三项原则,影响后世几百年。
这三项原则就是自由和平等原则、所有权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法典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力,民事权利是指非政治性权利,包括关于个人的权利、亲属的权利和财产的权利。
并且在原则上,每个人从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
按宪法的规定,立法权是在议会。议会两院可以建立立法会,组织官员、专家、学者等研究拟定法律草案。
不过张超当然也可以跟许敬宗提出一些立法建议的。
比如张超就提出十八岁即为成丁,也就是成年。而每个大华人,都享有民事权力。每个大华人从成年之日起,都享受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
人人享有民事权,人人享受平等民事权。
这是根本原则。
“我们还要坚持一条原则,那就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是宪法里规定的,民法典里也要重申。”
许敬宗道,“陛下,这些指示我能记下来吗?”
“当然可以,不但要记下来,还得划重点做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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