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曾喜欢过同个男孩,那个男孩腼腆善良、温柔乾净,藏於人群之中总被众人轻易遗忘,可偏偏他身上的微光,被两个nV孩同时望见。
那两个nV孩本互不相识,可因为一个男孩、一次撞见与一封情书,就此注定关系盘根错节,纠缠多年也无法斩断。
程沂桦一边手b一个信封的大小一边道:「我还记得我买了一个粉红sE的信袋,上面还有红sE的小Ai心……很可Ai、很幼稚,也很真心。」
程沂桦偷偷m0m0递出情书的那个傍晚,校园静谧、学生零星,她认为自己足够小心,不可能会被发现,可还是被晚些离校的林慕瑾给撞见。
「我以为我会被嘲笑,可是,我没有。」程沂桦默了下,才继续道:「我直到现在,都还记得林慕瑾跟我说的话──」
──喜欢他,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於是,程沂桦停下仓皇逃离的脚步,怔怔地看着林慕瑾,这才看清楚她的面容,以及脸上那理解些什麽的苦涩笑容。
在那一瞬间,程沂桦便明白,眼前素未谋面的nV孩,对那个男孩有着与自己相仿的心意。
那时两人的喜欢,注定无果;正因为无果,所以才互相靠近、互相陪伴,最後对彼此产生了依赖。
那是两人未曾想过的发展。
「如果有机会回来到那个午後,我想我大概会跟那时的林慕瑾说一句……」程沂桦轻吁口气,嗓音染上几分沉重:「认识你,才是最辛苦的事。」
我沉默着,一语未答。既是不知道该说些什麽,也是觉得或许什麽都不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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