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归纳第三篇,一陈曹侯吴的由来 (13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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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归纳第三篇,一陈曹侯吴的由来 (13 / 21)

        因家狼并非人驯化的,会很好驯养,是它们附庸在人类周围亿万年生活的结果,才有狼狗给人类示警以便捕捉野兽的本能。

        这其中,一部分狼早成了家狼,依赖人类生活,早非人类的兽敌,不再咬人,啊咦和弗夕,不过是借用了这种依赖性,驯化了这一部分家狼。

        这种家狼,名字叫:阿丝狗。

        也就是哈士奇。

        当然,还有犬、猫等小动物。

        驱逐丝族的目的,是要在沿途抓捕她们,得到丝族的技术。

        好比是要抓唐僧那样。

        还说,让丝族去翻寒山,因传说中,翻过寒山,是神仙居住的地方。

        阿咦和弗夕,就带着幸存的哈士奇,在陆地上拉竹筏,带着武器和一点食物,赶往传说中神仙居住的地方。

        那哈士奇没料到这一拖就要拖二亿多年,以至于拉雪橇都成了它的能力。

        仅仅二个人要在充满了野兽的洪荒中生存是极为艰难的,好在丝族有先进的编织技术,兄妹二人就在洪荒中相依为命,巧妙对应了无数危机,跨越了寒山,二人把跨越地区称为:越地,到了太湖区域。

        翻越中,啊咦和弗夕为了应付天气,记录夜间天文用于赶路和对付敌人,开始用竹枝编弓,记录月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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