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元承行的厨房里面每日里都是清粥小菜。
不到一个月,薛宣平吃的舌头发淡,脸色发白,两眼发青,不但看着别人养的鸡双目如电,后来,就连别人家的狗都是看到眼中拔不出来,那条狗就是在他面前路过一趟,薛宣平盛满了酱瓜的脑袋中,已经把人家扒皮红烧了一百遍。
不过,人到真瘦了三圈,似乎,也清爽了。
人清爽了,似乎就喜爱走动走动,不知道怎么了,薛宣平就溜达到北村。如今到了惊蛰,春雷响,万物长,他得去看看姓罗的那一家有没有好好过活?不管怎么说,把这个罗金梁陷入大牢,当初也有他一份功劳。如今他也是吃斋的人,有事没事少做点孽,或者多少补救补救自己之前的业,也是积德。
“老赵,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东西。”薛宣平连夜从北村回雍京,用小布袋带回来一袋稻谷,“你看,这是啥?”
赵毓抓出来稻谷,绿色,晶莹剔透,犹如一粒一粒碎裂的上等翡翠。
——玉碎珍珠?
薛宣平,“北村距离绮镇不远,天气土壤都是相似的,本来可以种玉碎珍珠不稀奇。可令人意外的却是,这里的土是酸的,后面还有高山,顶峰有雪,村子又有东河流淌而过。那里比绮镇更适合种玉碎珍珠。老赵,你看,这是农人偷偷弄的稻米种子,偷偷种的,米粒更圆更大更剔透,比绮镇最好的米还要好上一等。”
赵毓细细捻着米粒。
薛宣平说,“咱们把北村的地全部征过来,就种玉碎珍珠,收成可比他们随便乱种那些普通稻米玉米荞麦土豆什么的好,好得多,好的多得多!不说别的,罗家的地里要是都种这个,肯定不用等三十年,不出十年,他一定可以把押在我这里的地契拿走。”
赵毓,“随意征地,这是犯大忌讳的。”
薛宣平,“你也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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