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讲经布道、议会自治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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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6章 讲经布道、议会自治 (2 / 6)

        柯山以前没读过书,后来学了点,算是勉强能写自己名字。每次陪着李超来听讲,一开始确实只是做陪。但现在,他已经能听的聚精会神了。

        圣人的经典,通过官员、老师们的讲解,他也能领会了。

        “范县令讲的真好,比其它几位讲的都好。”

        “履冰可是进士,将来说不定还能成为宰相的。”李超笑着说道。

        周日的讲经一般为一个时辰,讲经结束后大家也可以自由讨论交谈。每次讲经后,也会有募捐活动,但都是自由的。募捐得到的钱财,则是捐给教育基金会,用于学校教育。

        甚至在讲经结束后,也会有一个议会。

        议会就是一个学区里的居民和商人们选出代表,出任议员。对于一些民事纠纷等,可以不用直接去衙门告状,而是在议会上提出,由议员们组成审议团,对纠纷双方提问、取证,最后做出裁判。

        这种议会,其实就是在实行过去宗法家族的权力。

        地方上向来讲究皇权不下乡,乡村主要还是实行自治。由地方大族、乡望人物主持公道,一些民事纠纷由他们主持裁决。

        只有遇重大案件,比如刑事案等,才会上报县衙。

        而在琉求,这里绝大多数都是新移民,并没有过去乡下那种大宗族。因此李超推出了这种学区议会。

        以学区来划分区域,比如琉求内城,就有九个学校,因此设有九个学区议会。而在城外,是每个屯庄有一个学校,因此一个屯庄就是一个学区。

        学区的议会,由本学区里定居的居民以及商人们中推选出来,一般设为十三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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